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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照指南
9. 用[4] 和 [6] 选择所需的连拍(CS) 速度。
10.
用[8]和[2]选择操作板的倒数第三个选项(最多连拍幅
数)。
11.
用[4]和[6] 选择每次连拍操作的最多幅数。
12.
用[8]和[2] 选择操作板的倒数第二个选项(预先记录连拍幅数)。
13.
用[4]和[6] 指定缓冲区中预先记录 30 幅影像中的多少幅以及多长时间的影像。
• 当缓冲区的影像数量和拍摄时间均为零时,无法进行预先记录连拍拍摄。
14.
按[SET]。
• 显示屏上将显示可拍摄连拍影像的大概数量。
3至40 fps 可以指定每秒钟拍摄的连拍影像幅数。
全按快门钮
预先记录影像的数量和预
先记录时间
完全按下快门钮后还能拍摄的
影像数量和拍摄时间
可拍摄的连拍影像数量 (即使您未在进行
预先记录连拍,也会显示可用连拍时间。)
剩余快照存储量
连拍速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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