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17
其他拍攝功能
設定﹕
開
關
目的﹕
在顯示屏畫面上選擇圖標時顯示說
明文字。
關閉圖標幫助功能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,然后按
[SET] 鈕。
重要﹗
• 圖標幫助功能被解除時,下列圖示標不會出現在
畫面上。
— 閃光方式
圖標(第63頁)
— 聚焦方式 圖標(第74頁)
— 白平衡
AWB
圖標(第84頁)
圖標幫助功能的使用
當您在REC方式中的顯示屏畫面上選擇某一圖標
時,圖標幫助功能會顯示有關該圖標的文字說明(第
27頁)。
• 下列功能有圖標幫助文字說明﹕
閃光方式,聚焦方式,白平衡,自拍定時器,拍攝類
型,EV平移。
但請注意,只有當用按鈕自訂功能(第 115 頁)將“聚
焦方式”、“EV 平移”、“白平衡”或“自拍定時器”
配置在 [왗] 及 [왘] 鈕上時,聚焦方式、 EV 平移、白
平衡及自拍定時器的圖標幫助文字說明才會出現。
1.
在REC方式中,按 [MENU] 鈕。
2.
選擇“拍攝設定”標簽,選擇“圖標幫助”,然
后按 [왘] 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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