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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ynamic Photo
6. 用[8]和[2] 指定被攝主體類型,然後按 [SET]。
• 要創建靜止主體,請選擇 “靜止主體”。
7. 按[SET],用[8]和[2] 選擇 “拍攝次數”,然後按 [SET]。
8. 用[8]和[2] 選擇 “1”或 “2”,然後按 [SET]。
連拍速度 張數 被攝主體類型
移動主體 1 秒
(18fps)
每秒 18 張影像 20 張
為主體拍攝多張影像,並將
它們裁剪及合併以創建相對
於背景影像是移動的影像。
移動主體 2 秒
(10fps)
每秒 10 張影像 20 張
移動主體 4 秒
(5fps)
每秒 5 張影像 20 張
靜止主體 -1張
拍攝單一主體,然後將其裁
剪並插入到背景影像中。
在以下情況下進行拍攝:
選擇此
設定:
選擇此選項:
被攝主體處於複雜背景
中
2 您必須拍攝兩次以擷取被攝主體。
被攝主體處於樸素 (無
圖案)背景中
1
您只需拍攝一次即可擷取被攝主體。如果
您選擇此選項,您便無需進行下列步驟的
步驟 10 和 11。
寫在白紙上的文字 文字 請參閱第 111 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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