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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拍攝功能
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。
2.
選擇“拍攝設定”標簽,選擇“記憶”,然后
按 [왘] 鈕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要改變的項目﹐然后按 [왘]
鈕。
4.
用 [왖] 及 [왔 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﹐然后按
[SET] 鈕。
要執行﹕
打開方式記憶功能使設定在開機
時復原
關閉方式記憶功能使設定在開
機時初始化
選擇此設定﹕
開
關
* 僅記憶光學變焦位置。
功能
閃光
聚焦方式
白平衡
ISO敏感度
AF區
測光方式
自拍定時器
閃光強度
數字變焦
MF位置
變焦位置*
開
相機關機時
的設定
關
自動
自動
自動
自動
單點
多樣
關
0
開
在切換至手動聚焦之
前的最后自動聚焦位
置有效。
廣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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